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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疫情防控政策

编辑:来源:国务院客户端更新于:2022-01-28

出,离开酒泉市

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边检、海关、“两站-一场”冷链食品等行业高风险人员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酒时,要主动报备,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入,进入酒泉市

1境外来(返)酒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期满7日前,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況及返回目的地等闭环管理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主动报备,并严格遵守闭环接转管控政策进行7+7天的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

2.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酒人员实施14+7的集中隔离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 (隔离期间进行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于第1、4、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

3.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和通报阳性病例地区来酒 (返)酒人员严格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四、在外省低风险所在地市工作、生活的酒泉籍人员提倡就地过年。省外来酒返酒人员须提前: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 (村组)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向社区(村组) 或当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戴口罩。

(内容由该地区2022年1月26日12时更新,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甘肃省 0931-12320(全天24小时)

酒泉市 0937-2625262(8:30-18:00)

肃州区 0937-2742370(8:30-18:00)

金塔具 0937-4460922(8:30-18:00)

瓜州县 0937-5557761(8:30-18:00)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0937-8126802(8:30-18:00)

阿克寒哈萨克族自治县 0937-8322547(8:30-18:00)

玉门市 0937-3338329(8:30-18:00)

敦煌市 0937-8822135(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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