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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疫情防控政策

编辑:来源:更新于:2022-01-27

出 离开兰州市

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

1.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市。

2.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边检、海关“两站一场”•、冷链食品等行业高风险岗位的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高风险岗位范围)。

3.严格限制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出行。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入 进入兰州市

自12月14日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的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在中高风险地市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过年,严格限制返回。对拒不执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管控。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 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此政策执行到2022年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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